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狠招休妻 男與小三判賠60萬
擔任教職的余姓男子外遇,想出休妻計畫,包括脫產、聲請保護令、離婚、分妻子財產等,結髮30年的妻子認為他太無情,離婚後訴請損害賠償,法院判他和情婦共同賠60萬元。桃園地院調查,余姓男子2年前外遇,向情婦保證「要和妳共渡一輩子」,然後謀議休妻,計畫先把房子賣掉脫產,讓妻子分不到他的財產,並激怒妻子,聲請保護令後打離婚官司,再假扣押妻子名下財產要求分產,「這樣對我們最有利」。
休妻計畫謀定後,余姓男子先把名下二筆房產脫售,再逼迫妻子簽離婚協議書,妻子堅忍百忍拒簽,他又數度和妻子爭吵,以妻子常到工作場所滋擾、讓他無法工作等聲請保護令,被法院裁定不准,他沒放棄,再打婚姻關係不存在和離婚官司,指當年結婚沒宴客,且婚後雙方失和,但沒查封妻子財產和主張分產。
妻子認為他已變心、兩人情緣已盡,同意離婚,但以丈夫無情、背叛她、為了情婦毀掉30年的婚姻,改打民事官司向丈夫和情敵求償。
法院審理時,余姓男子主張「她不是我妻子」,不過法官認定二人婚姻有效,妻子也提出他和小三纏綿床笫間的親密對話,其中包括余姓男子稱讚情婦身材好,「寧捨妻兒,也要和妳在一起」等。
法官以余妻雖無法取得丈夫通姦證據,但是從這些錄音可以確信余和對方有親密關係,違背婚姻忠誠,判決他和情婦要共同賠償。